为加快推进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环塔克拉玛干沙漠5地州制定9条政策支持措施。
针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等5地州,此次发布了9项政策支持措施,具体包括资金保障、防沙治沙生态用水、防沙治沙土地使用权、光伏项目布局、防沙治沙项目环评、治沙项目压覆手续办理、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开展生态修复、允许措施叠加并增加造林管护补助、防沙治沙科技支撑。
自治区财政将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增的防沙治沙项目。允许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先建后补、建好再补、以奖代补、“预拨+清算”等方式。同时,统筹乡村振兴衔接、产业到户扶持、林草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水土保持项目等各类资金,整合用于阻击战防沙治沙,发展沙产业带动农民增收,支持防沙治沙项目申报环境保护导向型的EOD项目。
为确保防沙治沙生态用水,防沙治沙生态用水开采地下微咸水的,参照30年承包土地农业用水,按每立方米0.03元征收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防沙治沙生态用水限额以内的地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费。
加大支持阻击战区域制氢、绿色算力等新质生产力发展,将优先考虑在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空白区、绿洲边缘风沙危害区、重要设施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引进大企业、大集团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光伏治沙项目。
同时,鼓励农牧民成为防沙治沙的主体,优化涉沙区光伏治沙等项目环评总量指标审核管理,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适度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等。
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打响一年来,新疆印发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布局、谋划重点项目、建立协调机制,有效推动政策、资金、科技等要素聚焦防沙治沙,有力促进用水、用地、用电向防沙治沙倾斜,打出了一套符合新疆实情、具有新疆特色、取得新疆成效的防沙治沙“组合拳”。区(地、县)乡村和涉农部门单位联动发力,全面推进节水、蓄水、调水、增水“四维治水”,有效支持和保障25.19万亩退化防护林得到较好修复。(张萌 尹素萍 黄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