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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实施矿山复绿改善生态

发布时间:2016/04/27

江西省新余市近年来大力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以仰天岗、百丈峰等“五山”为重点,筹集资金5200万元,复绿矿山400余亩,使全市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新余市成立了“五山”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县区责任主体,并将山体保护利用等生态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出台了《新余市“五山”山体管理办法》,下发了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矿山复绿技术方案等文件,制订了仰天岗保护利用等5个专项规划。


    新余市规定,凡在“五山”保护区范围内申请采矿项目,在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之前,必须进行联合审批,并明确生态补偿资金筹措的渠道方式和具体的补偿办法,确定了矿山复绿的设计原则、整地等技术要求;同时,综合整治了蒙山保护区范围内25家露天开采的非金属矿山企业,关停了3家高岭土开采企业和9家无证非法选矿点,暂停了中亿铁矿等企业的露天开采行为,叫停了大岗山所有涉矿企业的探矿行为和扩界申请,关闭企业比例达95%。


    在推进废弃矿山复绿工作中,新余市还实施了原观巢林场铅锌矿废弃矿区30亩的生态修复矿山复绿工程,通过栽种湿地松、枫香、山苍子等植物,形成了“生态林+经济林”“乔+灌+藤+草”的矿山复绿模式,提高了林地水土保持能力和净化机林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对4000余平方米的仰天岗山顶进行了全面复绿,建起了休闲广场,并在九龙林场已关闭的300亩尾矿库栽上杉树和黄栀子,生态修复效果良好。


    为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新余市设立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户,成立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公室,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进行联合监管,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力度,对国有矿山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并争取到上级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