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1997年,我国颁布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该条例于2013年进行了首次修订,2014年进行了第二次修订。1999年我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同年国家林业局颁布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并开通了“中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网”、创办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目前,国家林业局已发布5批《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共包含198个属或者种,林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显著扩大。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种子法,新增了“植物新品种保护”一章,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不断完善。(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农业部分】近日,记者从农业部获悉,2015年,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突破2000件大关,达到2069件,同比增长17%,创历史新高,连续2年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第二位,仅次于欧盟,按国别为全球第一。2015年,公告授权1413件,同比增长71%,比历史最高年份(2009年,941件)增长50%以上。
随着申请量的增加,迫切要求植物新品种审查效率的提升。一年来,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增加审查人员、优化审查流程、集中清理积案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审查效率,加快了授权速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授权数量大幅增加。目前,农业植物新品种平均授权时间由2014年末的近4年缩短至2015底的3年6个月,授权时间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审查、授权效率的显著提升进一步激发了育种人申请品种权保护的热情。植物新品种审查推进行动得到社会认可,去年10月,全国多家种子企业和科研院所反映:“授权慢是近几年来申请品种保护最大的困扰,今年明显感到审查、授权速度加快,我们对申请新品种保护更有积极性了!”2016年,将进一步优化审查流程,开通网上申请系统,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加快授权速度,努力将平均授权时间由2015年底的3年6个月缩短至3年3个月,达到国际平均水平。(来源:农民日报 现代种业周刊 作者:李国龙)
【林业部分】“十二五”期间,国家林业局共受理国内外林业品种权申请1065件、授权683件,分别是“十一五”期间申请量345件的309%、授权量207件的330%。其中,2015年受理品种权申请273件、授权176件,年度受理和授权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全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大力宣传植物新品种保护,不断完善保护体系,重点加强基础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使我国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培育和使用了一大批植物新品种。截至2015年年底,国家林业局累计受理林业植物品种权申请1788件,其中国内申请1481件,占总申请量的82.8%,国外申请307件,占总申请量的17.2%;共授权1003件,其中国内授权839件,占总授权量的83.6%,国外授权164件,占总授权量的16.4%。
并且,为鼓励苗木从业者重视新品种权益保护,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下放植物新品种保护年费降低的通知。通知内容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由现行的在保护期内,年费为第1-6 年每年1000元、以后每年1500元,降为第1-6年每年1000元不变、以后每年降为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