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省政府于2012年10月启动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省林业厅作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全厅之力推进该项重大工程建设,把工程年度任务和绩效作为全厅效能建设考核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强化服务、严格考核,保证了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推进,各项任务如期顺利完成。到2016年末,共完成人工成片造林978.88万亩,占调整后规划任务的104%,造林面积合格率达99.8%,全省造林成活率达91.2%,创下单个五年规划期和单项工程造林面积的最高记录。2016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3192.4亿元,5年年均增长22.2%。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的成功实施,不仅有效构建了绿色生态屏障,大大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而且有力促进了林业经济发展,为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科学规划,民主决策,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省林业厅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建议,得到了肯定和采纳。工程总体规划确定了“主攻丘陵、巩固山区、提升平原”的总体思路,实施丘陵增绿突破、山地造林攻坚、平原农田防护林提升等三大造林工程,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三项创建活动。随着工程深入推进,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和参与式决策的原则,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意见,2013年和2014年两次报请省政府对各地工程建设规划任务进行调整,最终确定为941.44万亩,使目标任务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符合群众需求。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实施,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林业厅出台了《安徽省造林技术导则》、《石质山造林技术导则》等7个技术导则和标准,相继制定了工程建设考核办法、检查验收细则、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考评办法,以及加强新造林抚育管护、推进林苗两用林健康发展、认真造林核查验收、切实做好木本油料造林水土保持工作等指导性文件和制度20多项。制定印发了《规范检查核查工作规定》,出台了《造林核查验收工作纪律》,修订完善了《造林核查验收技术规程》,实行检查核查项目清单管理,将省级12项核查验收合并为一次进行,大大减轻了基层负担。实行历年工程建设成果“一张图”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保证了造林成果的真实可靠。
三是加强督查,强化服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效益。健全督查调度机制,建立了一套科学、有序、有效的推进机制。每年初召开会议布置任务、年中针对问题进行督查和技术服务、年底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核查和提出评价及整改意见;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督查组,分片对核查验收情况跟踪检查。健全指导服务机制,持续开展万名林业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工程活动。省级72名林业专家组成24个小组,对全省各市和重点县进行巡回指导,并建立500亩以上的联系点152个,面积达20.38万亩。建立了省级林业专家网络公开咨询服务平台。几年来,全省造林树种结构不断优化,精品工程、高效林业比重大幅增加。
四是创新机制,多方投入,充分调动社会造林积极性。在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省财政每年安排造林补助资金5亿元;各市县积极增加财政投入,出台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财政每年投入造林资金达20多亿元,带动社会投入每年达100亿元以上。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造林主体纷纷涌现,全省每年新增50亩以上规模造林主体4000多个,社会主体承担造林占全省新造林比重已达90%以上。
通过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全省共完成造林978.88万亩,占省政府下达造林总任务941.44万亩的104%,其中2013年完成造林最高达304.15万亩,是常年造林面积的3倍多;2016年完成造林141.7万亩,占省政府下达年度计划任务120.55万亩的117.5%。池州、合肥、安庆、黄山、宣城、六安等6市已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铜陵、宿州、滁州、淮南、淮北、芜湖等6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同时,各地还创建省级森林城市46个、省级森林城镇454个、省级森林村庄3379个,建成森林长廊示范段5926.7公里。林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6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3192.4亿元,全省山区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5年来,全省农民从工程建设中直接获得劳务报酬120多亿元。
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的全面胜利,走出了一条符合安徽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成功之路,为新时期加快国土绿化、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提供了有益启示:一是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把生态建设作为林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造林绿化;二是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主动把林业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去谋划、去安排,突破传统思维,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培育林业发展新动力,拓展林业发展新空间;三是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使林业建设成果惠及社会、惠及广大林业职工和林农群众;四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民生需求作为林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不断调动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安徽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