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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提前下达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发布时间:2016/01/08
近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精神,巴彦淖尔市已下达2016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5024万元,其中:国有993万元,集体(个人)14031万元。享受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为1123.95万亩。
《通知》要求:一是要抓紧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兑现管护费和补偿费,加快执行进度;二是要建立资金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使用资金;三是要对截留、挤占、挪用及造成资金损失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