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精神,着力开展“五消除”活动,推进美丽西藏建设步伐,7月7日,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区绿化委员会主任其美仁增在自治区林业厅厅长云丹、副厅长索朗旺堆以及拉萨市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前往拉萨市达孜县、林周县进行了调研。
其美仁增副主席一行察看了达孜县德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林周县边林乡、江夏乡、卡孜乡等林业生态工作和消除“无树村、无树户”落实情况,并认真听取达孜县、林周县汇报。
其美仁增副主席对达孜、林周两县林业生态建设以及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下一步开展好植树造林、消除“无树村、无树户”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关于“确保西藏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二要进一步加强美丽西藏建设的力度,大力发展植树造林,积极推动农村植树造林的经济利益,发展庭院经济,加快消除“无树村、无树户”。三要落实好生态岗位,实行定岗定酬定责,实现绿水青山,改善民生的双丰收。四要大力培育乡土树种,为植树造林提供优质低成本的树苗,使植树造林真正实现既增加成活率又减少经济成本。
云丹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颁布了《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决定》,对如何消除“无树村、无树户”作出了明确指示,要求全区海拔4300米以下地区大力消除无林乡镇、无林村组、无绿院落、无林农户。两县总体完成情况很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在开展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时,一定要紧紧围绕精准脱贫工作,把建设规划、资金投入、树种选择、技术指导等统筹规划,在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大力发展经济林,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