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在村子正中间、枝繁叶茂的一株皂角树,千百年来成了村里的标志,也是村里最年长的大树。这株生长在桐柏南路的皂角树,连着该村十几代人的动人故事。9月25日,市民徐女士称,桐柏南路后河芦村被保护下来的这株皂角树,被村民们立碑写诗做传。(据9月26日《郑州晚报》)
石碑的正面镌刻着:“千年皂角树:千年古树立大道,枝不生花腹生草。行人不见树少时,树见行人几番老。腐朽灵魂被掏空,无与伦比正传承。磐古圣地后河芦,眷恋始祖卢太公。”背面镌刻着皂角树的历史简历。实际上,这棵千年皂角树也是那些年代祖辈们留下来的唯一能体现后河芦村历史的见证,也是一部活化的村史。因此,既是为古树,也是在为村子“树碑立传”,为后人留下一部形象的历史教科书。广义而言,古树被称为活化石、活文物,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生态保护、历史文化和旅游观赏价值。为这棵皂角树“树碑立传”,不仅让村子的文化传承、村民的乡愁有了一个依托的载体,更将有助于这些价值的挖掘开发和利用。
保护古树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为古树“树碑立传”,不仅别有新意,也尤其必要。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记录着当地的历史文化。古树是历史传承的象征,历史沧桑的见证。当建筑坍塌,物换星移,唯有古树让我们不因此失忆。因此,古树其实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然而,现在的古树,却因种种原因,动辄被挪移,甚至还失去立足之地。就如这棵古树,因拆迁改造也曾被列入砍除计划。现在,陪伴古树的碑石,于古树的保护,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起着“定心丸”“护身符”的作用。
不容讳言,现在对古树存亡的漠然,根本原因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形成这样的意识,即真正把树木当生物,把每一棵树木看成是一条生命。于是,不能平等地对待树木,更缺乏对树木的尊重,如今屡屡可见。比如栽种树木时,并没有把树当作生命,草草了事,根本不管能不能成活。甚至一些人还随意地砍伐,面对那一个个树桩,竟丝毫不会产生心痛和愧疚的感觉。于是,即使千年古树,也难逃噩运。为古树“树碑立传”,对每个人都是一个警醒,让我们不仅以生命至上的原则对待古树的生命,更对百年古树犹如百年老人一样地敬重。
树用自己的生命之躯造福人类。人与自然的和谐最不可或缺的或许就是人与树的和谐。当然,和谐相处的前提,无疑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首先要尊重树、敬畏树,只有形成这样一种氛围,古树也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当然,归根到底,保护古树名木要靠法律,而法律的威慑力,在于监管的“如影相随”和执法的“尖牙利齿”。但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的强制力终究需要道德的底蕴,也因此,对于强化人们保护古树意识,为古树“树碑立传”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