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守护最美樟树 岳阳发出首份古树《司法保护令》
8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林业局和平江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林业局,共同为平江县三市镇天湖村两株古樟树发布《司法保护令》,旨在通过司法之力守护绿色“活化石”。
古树名木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承载着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经济和科研价值。岳阳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入库古树共计7072株,包含一级227株、二级975株、三级5865株、名木5株、古树群43处。
平江县三市镇天湖村的两株古樟树相伴而立,树龄分别为2000余年、200余年,分别属一级古树、三级古树。其中树龄2000余年的古樟树高30余米,树冠投影面积达1600余平方米,2023年入选“全国最美十大樟树”。
此次发布的《司法保护令》,针对保护这两株古樟树,提出四项禁止事项:禁止擅自移植、采伐古樟树;禁止攀树、折枝、挖根、剥树皮、注入有毒有害物质,在古樟树上刻画、钉钉、悬挂重物或者以古樟树为支撑物;禁止在古樟树生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修建道路、敷设管线、架设电线、挖坑取土、采石取砂、非保护性填土、动用明火、倾倒污水垃圾、堆放和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其他损害古樟树及其生境的行为。
“什么是古树名木?”“为什么要保护古树名木?”“如何来保护古树名木?”当天,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干警与村中放暑假在家的孩子们同坐在古樟树下,向其讲述林木古树保护的法治知识,科普古树名木的重要价值,呼吁大家共同保护珍贵的林木资源,监督《司法保护令》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