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全民义务植树网!
新闻资讯
陕西省子洲县探索退耕还林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7/06/21

2013年,省林业厅将子洲县双湖峪镇、苗家坪镇和淮宁湾镇确定为陕西退耕还林先行试点示范建设区,该县即开始先行试点。两年来,该县结合现代农业发展,探索退耕还林新模式,有效解决综合效益不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低、农民持续增收难等问题。目前,双湖峪、苗家坪、淮宁湾3个重点试验示范区内的10个行政村落实造林面积8725亩,完成退耕还林7945亩,修建通村水泥路3公里、生产道路20公里、机修宽幅梯田2340亩,累计完成投资1777万元。


创新退耕思路发展全民创业


全民创业是促进退耕还林和城镇化建设的根本保证,退耕还林是促进全民创业和城镇化建设有力的推进器。去年,子洲县组织召开了全民创业动员大会,出台了《关于开展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引导全民实施创业。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每年建成70个企业、400个专业户、400个个体户(即“744”计划);要用6000万元扶持资金,撬动社会投资3亿元,建成900个创业实体(即“639”工程);实现转移劳动力2000个,民营经济占GDP的比例提高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净增非公GDP4亿元(即“244”目标)。


创新退耕机制推进土地流转


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才能改变过去的老办法,提高退耕还林的综合效益。子洲县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发展专业合作社经营,采取土地租赁、土地入股、资金入股等方式,由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发展农、林、水、牧循环产业,分类别进行利益分配。同时,采取企业带动,集中租赁,合同化管理,在工程实施前,企业、承包大户等营林造林实施主体分别与农户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明确租赁期限、土地租金、经营办法、收益分配、双方权利义务。政府与营林造林实施主体以合同形式明确权利义务、造林标准、验收办法、付款方式、技术服务、责任追究办法。部分农民还以土地入股,无偿提供土地,由承包人进行造林营林,收益五五分成。


创新还林方式实施工程造林


子洲县大力实施工程造林,该县林业部门以合同形式将建设任务承包给专业造林工程队,明确权利义务、造林标准、验收办法、付款方式、技术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包栽、包活、包管护、包成林,三年后无偿交还农户经营。目前,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从事非农产业,且“空心村”“老人村”数量逐年增加,出现坡耕地普遍性休耕撂荒等现象。实行工程化造林,可以有效解决“有人退耕无人造林”“有人退耕不愿造林”“有人造林无人管护”等问题。


创新治理模式强化综合措施


按照“做精县城、做强城镇、做美农村”的综合治理思路,子洲县以退耕还林为牵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城带乡、城乡互动,走园区化规划、产业化发展、园林化建设的路子。配套基础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打造园林县城,提升县城品位,鼓励全民创业。积极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贸易业、现代流通业等,促进生态建设,提高综合效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证农民非传统农业的收入稳步增长,让退耕还林地“退得下、还得上、保得住、能成林、出效益”。


创新筹资办法吸纳社会资本


政策支持、政府引导是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农林产业的巨大动力。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划拨10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省级相关部门和榆林市政府大力支持,子洲县捆绑、整合农业项目资金960万元,林业项目资金900万元,水利项目资金282万元,畜牧产业项目资金300万元,交通项目资金70万元,利用扶贫资金160万元,并从县财政拿出1200万元进行配套。近几年,该县民间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发展的企业逐年增多,民间投资试点区域正在扩大,拉动了经济增长,扩大了社会就业,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