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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发出“绿美龙江 你我同行”义务植树倡议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网

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是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生态美丽家园,助力黑龙江省绿色低碳发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向全省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广大适龄公民发出倡议:履行植树义务——绿美龙江,你我同行。

一、树牢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植绿护绿,爱护环境,善待自然,节约资源,共同建设生态文明。扩大绿色空间,提升生态容量,每个公民责无旁贷。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传播绿色文化。2021年,中国向世界做出碳达峰碳中和“3060”的庄严承诺,倡导公众担当发展碳汇的社会责任,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和谐发展筑牢根基,为推进龙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履行全民植树义务。《森林法》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全社会应共同参与,适龄公民积极动手,科学绿化,高质量开展义务植树。倡导以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及其他类别等八大类尽责形式,履行每人每年3—5株的植树义务。届时公众可通过媒体、网络公布的全省各地全民义务植树接待点,参与实体植树。因疫情防控需要,或者受时间地点限制,公众也可登录全民义务植树网、全民义务植树公众号、全民义务植树手机应用系统(APP),关注黑龙江捐资项目等,参与线上活动,实现“随时、随处、随愿”履行植树义务,为绿美龙江贡献一份力量。同时,可线上申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获得专属荣誉!

三、共营生态美丽家园。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分,“是水库、钱库、粮库,也是碳库”,是维护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保障。植树造林,播种希望;守绿护绿,共育成果。从你我做起,从身边点滴做起——争做生态卫士,自觉保护身边草木,坚决制止和举报损树毁绿的行为,积极守护绿色生命,共同营造美好家园。

过往昭示着——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未来召唤着——凝聚你我力量,绿美龙江大地!